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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pretation of the 13th FYP for the electricity sector

Published on: November 17, 2016

Original title: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Links: Original CN (link).

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这是时隔15年之后,电力主管部门再次对外公布电力发展5年规划。上次发布还要追溯到2001年1月1日,当时的电力主管部门——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电力工业“十五”规划》。

《规划》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相关专项计划的指导文件、是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依据。

《规划》预计,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到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考虑到为避免出现电力短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电力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在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需求的基础之上,《规划》按照2000亿千瓦时预留了电力储备,以满足经济社会可能出现加速发展的需要。

新增装机5亿千瓦左右

在电源结构方面,《规划》明确,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提高到39%,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1%;气电装机增加5000万千瓦,达到1.1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55%。

具体来讲,《规划》 明确,将积极发展水电,统筹开发与外送,“十三五”期间,常规水电新增投产约4000万千瓦,开工6000万千瓦以上,其中小水电规模500万千瓦左右,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

《规划》 明确,将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十三五”期间,风电新增投产0.79亿千瓦以上,力争中东部及南方区域占新增规模一半,到2020年,风电总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新增投产0.68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总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Support long-distance electricity transmission projects; orderly support 40 GW of trans-provincial and trans-regional power transport capacity for renewable energy in the "Three Norths" area, with priority for the existing stock of projects。

《规划》 指出,将安全发展核电,加快推进沿海核电建设。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核电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

《规划》 还提出,将加快煤电转型升级,促进清洁有序发展。“十三五”期间,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全国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约4.2亿千瓦,实施节能改造约3.4亿千瓦,力争淘汰落后煤电机组约2000万千瓦。

《规划》 同时指出,将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提升系统灵活性。Over the "13th FYP" period, construction will start on 60 GW of pumped storage hydropower, with circa 17 GW of new capacity coming into operation. By 2020, total installed capacity of pumped storage hydropower will reach circa 40 GW;单循环调峰气电新增规模500万千瓦。“三北”地区热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约1.33亿千瓦,纯凝机组改造约8200万千瓦,其它地方纯凝改造约450万千瓦。

改造后,增加调峰能力4600万千瓦,其中三北地区增加4500万千瓦。Implement systems for the guaranteed full purchase of wind and solar power, limiting curtailment to a reasonable level。此外,《规划》还将鼓励多元化能源利用、因地制宜试点示范。

充分论证全国同步电网格局

在电网发展方面,《规划》明确,将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建设分层分区、结构清晰、安全可控、经济高效原则,充分论证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提升各电压等级电网的协调性,探索大电网之间的柔性互联,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严格控制建设成本。Add 92,000 km of AC lines of 500 kV and above, and 920,000 MVA of substation capacity。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分区域看,《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华北地区电网“西电东送”格局将基本不变,京津冀鲁接受外来电力超过8000万千瓦,初步形成“两横两纵”的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网架;西北地区电网要重点加大电力外送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继续完善750千伏主网架,增加电力互济能力;华东地区电网将初步形成受端交流特高压网架,开工建设闽粤联网工程,长三角地区新增外来电力3800万千瓦;华中地区电网要实现电力外送到电力受入转变,湖南、湖北、江西新增接受外电达到1600万千瓦;东北地区电网要在2020年初步形成1700万千瓦外送能力,力争实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南方地区电网要稳步推进“西电东送”,形成“八交十一直”输电通道,送电规模达到4850万千瓦,实现云南电网与主网异步联网,区域内形成2-3个同步电网。

同时,《规划》提出,要筹划外送通道,增强资源配置能力。Over the "13th FYP" period, add 130 GW of transmission capacity for the "West-to-East electricity transfer" project; by 2020, this capacity should reach 270 GW。《规划》还明确,将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明确电改时间表

《规划》指出,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公平有序的电力市场规则,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同时明确了有序推进电改的时间表。

一是,核定输配电价。2017年底前,完成分电压等级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加快建立规范明晰、水平合理、监督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交易机构,丰富交易品种。2016年启动东北地区辅助服务市场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2018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20年全部启动现货市场,研究风险对冲机制。

三是,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完备的市场规则和健全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第三方机构促进交易机构规范运行的作用。积极推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革和相对独立运行,2016年底前完成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

四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购、发电制度,落实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的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电力电量平衡。逐年减少发电计划,2020年前基本取消优先发电权以外的非调节性发电计划。

五是,全面推进配售电侧改革。支持售电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内容,2018年底前完成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基本形成充分竞争的售电侧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新增配电业务;明确增量配电网放开的具体办法;建立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配售电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划》,在其实施过程中,将每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梳理、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项目进行微调。规划确需调整的,将在国家能源局按程序修订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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