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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program for banning open field burning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straw in Beijing, Tianjin, Hebei and surrounding areas (2014-2015)

Published on: September 30, 2014

Original title: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231号)
Links: Original CN (url).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

发改环资[2014]2231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牧)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部

环境保护部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 案(2014-2015 年)

2008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 号),提出“到 2015 年秸秆 综合利用率超过 80%”的目标任务。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推 动下,秸秆综合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部分地区秸秆焚烧现象 仍屡禁不止,特别是近年来,京津冀等地区出现较重雾霾天气, 据气象部门分析,秸秆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及颗粒物成为雾霾天 气的污染源之一,甚至还引发火灾,危及交通安全。为加快推进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缓解秸秆焚烧带来 的大气污染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

(一)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 内容。近年来,随着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应用, 秸秆用作肥料、饲料、工业原料、燃料和食用菌基料的产业化利 用得到较快发展。特别是一批以秸秆为工业原料生产代木产品、 发电、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沼气企业的兴起,推动了秸秆商品化 和资源化,实现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和农民增收。因地制宜、 科学合理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延伸农业生态链条,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 途径。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气象局遥感监测显示,夏秋收期间秸 秆集中焚烧,增加了部分区域雾霾天气的严重程度。近两年,全 国秸秆焚烧火点数总体呈上升趋势。相关研究报告显示,京津冀 及周边地区每年因秸秆焚烧向大气中排放的颗粒物有数十万吨, 区域内 PM2.5 日均浓度平均增加 60.6 微克/立方米,最多增加 127 微克/立方米,秸秆焚烧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非常大。抓好秸秆综 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是当前治理大气雾霾的有效措施,任务紧迫 而艰巨。

 

二、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情况

(一)秸秆综合利用现状。2013  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 秆可收集量 2 亿吨,利用量 1.6 亿吨,秸秆综合利用率 81%,比2008 年提高 12.3 个百分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等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为 85.6%、76.6%、83%、80%、76.5%、81%。

(二)秸秆禁烧情况。2013  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北 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山东省等地区焚烧秸秆火点数均有所减 少,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两地区秸秆焚烧火点数有所增加。北 京市实现 2013 年夏秋两季 0 火点数,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等地区火点数分别为 11 个、481 个、407 个、179 个和 866 个。其中,天津市、山西省、山东省等地区分别比 2012 年减少 63.3%、18.6%和 34.7%,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两地区分别比 2012 年增加了 27.6%和 61.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 一定成效,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秸秆综合利用政府资金投入不 足,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扶持力度不够,秸秆综合利用“小 而散”项目没有得到支持;二是缺少能够使广大农民和企业“双赢” 的有效经济政策;三是秸秆还田和收集一体化装备严重不足,农 机收获缺少留茬标准,留茬高低及农田秸秆清理与农民利益衔接 不紧密,农民为提高机械收获作业效率,降低油料和人工成本, 导致留茬过高;四是部分基层干部及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潜在价 值和违规焚烧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和责任 追究;五是秸秆禁烧的法律依据不足、机制不健全、执法力量薄 弱、执法难度大,禁烧监管难以落实到位。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 2015 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 利用率平均达到 88%以上,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2000 万吨以 上;基本建立农民和企业“双赢”,价格稳定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 并落实秸秆禁烧考核机制,及时公布并向地方政府通报秸秆焚烧 情况,不断强化秸秆禁烧监管。

(二)分省目标。到 2015 年,北京市力争全部实现秸秆综 合利用;天津市秸秆综合利用率 90%;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率95%;山西省秸秆综合利用率 85%;内蒙古自治区秸秆综合利用率 86.5%;山东省秸秆综合利用率 85%。

 

四、重点工程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工程。实施秸秆机械还田补贴项目, 对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破茬、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 机服务组织进行定额补贴。建设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工 程,生产商品有机肥料。大力推广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和秸秆 堆沤还田技术,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14‐2015 年,新 增秸秆肥料化利用能力 240 万吨。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工程。种植或订单采购青贮玉米,有 偿收集秸秆,大规模制作全株青贮饲料、氨化秸秆饲料、微贮秸 秆饲料,形成商品化秸秆饲料储备和供应能力,为周边大牲畜养 殖户(场)提供长期稳定的粗饲料供给。青黄贮饲料生产项目以 “二池三机”为基本建设单元,“二池”为青黄贮窖池或氨化池,“三 机”指秸秆收获粉碎机、运输压实机、打捆包膜机。2014‐2015 年, 新增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 270 万吨。

(三)秸秆原料化利用工程。推进秸秆清洁制浆、人造板、 墙体材料、纺织工业用纤维、包装材料、降解膜、餐具、帘栅等 原料化利用。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专业化、规 模化、产业化发展。2014‐2015 年,新增秸秆原料化利用能力 300 万吨。

(四)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建设秸秆致密成型燃料生产厂, 配套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实现秸秆清洁能源入户。建设投料 棚、致密成型车间、成品库等土建工程,以及秸秆粉碎机、成型机组及配套设备、生物质炉具等设备工程。以自然村或农村社区为建设单元,建设秸秆沼气工程,配套建设输气管网等设施,实 现秸秆沼气直供农户,提供生活用能。建设秸秆裂解气化集中供 气工程,为农户提供生活用能。建设秸秆炭化工程,生物碳用作 优质燃料、土壤改良剂、重金属钝化剂、生物有机肥料及工业原 料。加快生物质发电/供热示范建设,完成现有生物质电厂供热 改造。2014‐2015 年,新增秸秆能源化利用能力 1000 万吨。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工程。建设秸秆食用菌生产基地,利 用秸秆培育平菇、木耳、香菇、金针菇等食用菌,食用菌产后菌 糠作为优质有机肥或牛羊养殖饲料。2014‐2015 年,新增秸秆基 料化利用能力 90 万吨。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收集储运站原则上与秸秆生物 气化、秸秆热解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碳化等实用技术示范 配套,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现状和收集运输半径,支持 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收集储运 站。2014‐2015 年,新增收集储运能力 1800 万吨。

(七)完善配套政策,实现区域整体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 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因地制宜发展秸秆多途径利用技术和模 式,2015 年 3 月底前研究出台配套政策,一是落实秸秆收储点 和堆场用地,解决制约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瓶颈问题;二是将秸 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列入农业生产用 电价格类别,降低秸秆初加工成本;三是粮棉主产区在农忙季节, 应采取方便秸秆运输的有效措施,提高秸秆运输效率;四是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给予符合政策的秸秆加工企业信贷优惠等。在目前种植制度多样化、秸秆种类复杂、秸 秆利用途径多元化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整县推进,实现县域秸 秆高效综合利用,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2014‐2015 年,启动10  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每个示范县秸秆新增利用能力10 万吨以上,新增年利用能力 100 万吨。

(八)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支撑工程。依托骨干企业、研究院 所和大学等,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应用研究和系统集成,促 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引进消化吸收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外先进装 备和技术,推进先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加快建立秸 秆综合利用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检测标准体系, 规范生产和应用。举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分层次对基层 农技人员、村镇干部进行技术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有关地区要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节能 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治理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 内容,纳入各地政府的工作重点,搞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加 强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重点突出,形成共同推 进合力,确保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二)完善政策。有关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特点,抓 紧制订并发布相关收获、留茬等作业及综合利用产品标准。研究 梳理现有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投 入力度,完善符合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方向的秸秆综合利用土地、电价、运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三)抓好落实。有关地区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参与的秸秆 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将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和重点任务,按年度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并与各地 人民政府签署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承诺书,加强督促检 查。抓紧落实 2014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支持的秸秆综合利 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早日投产,提高秸秆综合 利用能力。

(四)严格监管。有关地区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执法主体和责任人,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加大秸秆禁烧执 法力度,完善秸秆禁烧的相关政策措施。尤其对机场周边、高速 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地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秸秆 焚烧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 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员伤亡的,要 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强化宣传。有关地区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方面 的宣传培训,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焚烧的危害, 做到家喻户晓,发挥新闻媒体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舆论引导和焚烧 的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现象曝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 社会和生态效益等知识的科普宣传,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 群众转变观念,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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