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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sibility report preparation and review guidelines for rural power grid upgrading projects

Published on: July 30, 2014

Original title: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 国能综新能[2014]617号
Links: Original CN (url).

国能综新能[2014]617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规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我们组织制定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本指南,做好本省(区、市)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

联系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方 竹 010-68555044 68555019(传真)

13810009802 [email protected]

附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4年7月30日

附件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

 

为规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加强农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0〕2520号)规定,结合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纳入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的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求

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享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和国家农网改造贷款偿还政策的农网改造升级项目,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须纳入所在省(区、市)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并经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应为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主要为农村供电的新建或改扩建电网项目。其中,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预期接入非农业用户容量不得超过接入用户总容量的20%,110千伏、35千伏项目预期接入非农业用户容量不得超过接入用户总容量的40%。

(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变电站、线路(不含入地电缆)等农村电网设施的新建,以及对已运行农村电网设施局部或整体就地或异地建设、增容、更换设备等。已改造地区的电网智能化升级项目(包括智能变电站、智能电表等)原则上不纳入农网改造升级年度投资计划。

(四)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项目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点。农网改造升级年度投资计划中,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项目投资安排比例应超过总投资的70%。

二、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的程序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承担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管理责任的项目法人组织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所属项目单位根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结合农村电力发展需求,在项目申请投资计划前一年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商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拟定项目备选计划,并依据计划组织开展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拟定项目备选计划及编制项目可研报告过程中,项目法人应征求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意见;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本省(区、市)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可分别由项目法人和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研报告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予以审批并出具批准文件。

省级发展改革委编制农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时,可根据本地区农网改造升级目标、重点和投资需求,选择全部或部分已审批可研报告的项目列入投资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未列入当年投资计划的已审批项目可列入下一年投资计划。收到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抽查,发现有问题的,即退回该省(区、市)的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该省(区、市)的年度投资计划。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本指南,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查实施细则。

三、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在可靠详实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环境、节能、施工及运行管理等进行分析论证和方案比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要求

1、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以单个项目、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以县为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2、项目可研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告编制单位应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点和供电可靠性要求,结合本区域发展规划,合理选择技术方案,优化网架结构;

4、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前应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现场踏勘;

5、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应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设备,统一建设标准。对于特殊地段、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及重要联络线路,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采用差异化设计的,需说明原因;

6、项目投资估算应执行统一的取费标准和设备、材料价格,说明估算方法,提供投资估算详表。

(二)项目可研报告主要内容

项目可研报告包括报告正文、附件与图纸,主要内容是:

1、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依据和设计原则;

2、项目所在地的农网现状、负荷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特别是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项目应对项目建设必要性进行重点论述;

3、项目系统方案、具体建设内容和主要供电负荷,其中35千伏、10千伏线路及变电站(配变)工程应分别列明每条线路或每个变电站(配变)的建设内容和所在地,低压线路、户表工程应列明每个村的改造数量,并列出明细表;

4、项目二次系统的总体方案,对项目节能降耗措施、环境保护、抵御自然灾害、社会稳定风险等的分析;

5、如为原址重建项目,需论述项目建设期内的过渡方案;

6、从网络结构和供电可靠性等方面分析项目建成后的预期实施效果;

7、项目投资估算,包括工程量、设备价格、材料价格、征地拆迁费等;

8、项目可研报告应附的图、表。

    四、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要求

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研报告前,应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审查意见是审批项目可研报告的重要依据。

(一)委托评估要点

1、项目是否确为农村电网项目,是否已纳入本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

2、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论述是否清楚、充分,项目是否确有必要建设;

3、项目系统方案及二次系统方案的技术路线是否合理,建设内容是否达到深度要求,应用标准是否合适,是否存在违反农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情况;

4、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是否落实;

5、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是否合理,是否有详细算法和明细表。

(二)出具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

省级发展改革委依据评估意见,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审批,审批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

2、对项目的总体意见;

3、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5、对工程管理和招投标的相关要求;

6、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详细列明各个电压等级工程每条线路或每个变电站(配变)的建设内容和所在地,低压线路、户表工程应具体到每个村;

7、投资明细表。

(三)不应审批项目可研报告的情况

具备以下之一条件的,不应审批项目可研报告:

1、项目不属于农网项目或未纳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的;

2、项目可研报告技术方案未达到深度要求的;

3、项目技术方案明显不合理或违反农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

4、项目投资估算未达到深度要求或未列出投资明细。

 

附录: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

 

附录

 

农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

 

1 编制主要要求和报告主要内容

1.1 编制时应遵循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定。相关技术标准主要有:《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118),《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 499),《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12325)等。

1.2 编制工作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2.1 贯彻执行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1.2.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

1.2.3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

1.2.4 按委托中规定的质量、进度要求和内容完成报告编制任务。

1.3  编制工作应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电网建设,推广应用通用设备,促进标准化建设,积极稳妥地采用电网新技术,注重环境保护,促进节地、节能、节材,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农网工程建设效益。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4.1 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提出系统方案、建设规模。

1.4.2 论述二次系统的总体方案,提出继电保护、电能计量配置和调度网络等方案。

1.4.3 落实工程建设的外部条件,应取得必要的、达到规定级别的协议文件,提出变电和线路工程方案。

1.4.4 必要时,对项目的节能降耗措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论述,提出意见。

1.4.5 论述工程量、设备价格、材料价格、征地拆迁费等,提出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指标。

1.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以下章节进行编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合并等调整:1、概述,2、编制依据原则和研究范围,3、电力系统概况,4、建设必要性,5、系统方案和建设规模,6、二次工程,7、变电工程,8、线路工程,9、节能措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10、投资估算,11、结论,12、相关附图、附表。

2 电力系统概况和建设必要性

2.1 综述本项目所处省(区、市)农网发展、建设情况,现有网架结构、供电设备、供电能力、主要存在问题;描述和分析本项目所处县级农网发展、建设情况,现有网架结构、供电设备、供电能力、主要存在问题。

2.2 根据农网发展规划、电力负荷预测、电源电网规划,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实施效果应有具体的量化指标支撑,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应从改善电网结构,提高农网输电、供电能力,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改善供电质量等方面论述项目建设必要性。

2.2.2 应从项目实施前后综合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综合线损率等指标变化情况论述项目实施效果。

 

3 系统方案和建设规模

3.1 对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项目:

3.1.1 进行电力平衡分析,提出多个系统方案,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系统方案。

3.1.2 研究、提出新建变电站的远期及本期主变压器的单组容量和建设组数、远期及本期出线规模和出线方向;变电站扩建、改建项目的变电工程建设规模;无功补偿设备的型式、容量、台数;明确电气设备短路电流水平等主要参数。

3.2 对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在分析建设必要性的基础上,分35、10、0.4千伏电压等级研究提出新建、改建、增容扩建项目变(配)电工程建设规模。明确:电压等级、新改增变压器(配变)台数、单组容量或总容量;低压无功补偿设备的型式、容量、台数;户表改造数量等主要内容,必要时可列表格说明。

3.3 提出新、改建线路的电压等级、长度、导线截面等主要建设规模。

3.4 如为原址重建项目,需论述项目建设期内的过渡方案。

 

4 系统二次

4.1 对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项目:

4.1.1 研究、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的线路保护、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短引线保护、线路过电压保护、远方跳闸保护、故障录波器及专用故障测距等装置的配置方案。

4.1.2 根据调度关系,提出远动系统的配置方案及远动信息采集和传输方案。

4.1.3 根据各相关电网电能量计量建设要求,提出本项目计费、考核关口计量点设置原则以及电能量采集处理终端配置方案、电能量信息传送和通道配置要求。

4.1.4 根据相关调度端调度数据通信网络总体方案要求,提出本项目调度数据通信网络的接入设备配置方案及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4.1.5 研究、提出本项目的系统调度通信、线路保护通道、站内通信方案以及设备配置方案。

4.1.6 提出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元件保护等电气二次方案。

4.2 对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在分析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二次系统的要求。

4.3 提出估算中与二次专业相关的材料设备表(含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内容)。

 

5 变电工程

5.1 对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项目:

5.1.1 论述地方规划、压覆矿产、工程地质、地形地貌、环境、水文、进出线条件、站用电源、交通运输、土地用途等多种因素,按靠近负荷中心、与城乡规划协调,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地貌、环境、水文、交通等条件,尽量不占用良田等原则,宜提出二个及以上的站址比较方案,并提出推荐站址。明确站址具体位置及土地性质。

5.1.2 在满足安全可靠性的前提下,以节约占地和工程量为目标,提出电气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电气设备布置,并满足运输、消防、排水等,紧凑布置、节约用地。提出总征地面积及围墙内占地面积。

5.1.3 根据系统规划及变电站在系统中的地位,以及安全可靠、运行灵活、节约占地及投资、近远期结合等原则,提出变电站各级电压电气接线方式。

5.1.4 根据变电站负荷性质、环境条件等,按资源节约、经济合理等原则进行变压器、断路器、电抗器、电容器等主要电气设备选择和配电装置布置方案设计。

5.2 对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

5.2.1 分35、10、0.4千伏电压等级研究、提出需要新建、改建、增容扩建的变(配)电工程主要设备及数量,明确工程所在地。按各电压等级提出新、改、增变压器(配变)台数、位置、单组容量或总容量,每村的户表改造数量,必要时可列表格说明。

5.2.2 编制时应尽量采用标准化设计,采用非标设计的应说明原因。

5.3 应按项目审批要求取得相应级别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对站址的土地、环保、水保等相关协议。

5.4 提出估算中与变电专业相关的材料设备表(含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内容)

5.5 必要时,对项目变电工程的节能降耗措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6 线路工程

6.1 对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项目:

6.1.1 根据城乡规划、环保要求等外部条件,在落实有关协议基础上,研究、提出路径方案、线路长度及其架设方式。线路路径选择时,应避开军事设施、大型工矿企业及重要设施等,符合城镇规划,考虑与电台、机场、弱电线路等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尽量靠近现有国道、省道、县道及乡镇公路,充分使用现有的交通条件,并进行多方案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选择线路长度短、对城乡建设规划影响小、投资省、方便长期运行维护的路径方案作为推荐方案。

6.1.2 根据沿线气象资料的数理统计结果及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气温、风速、覆冰、地质、水文、抗震等设计条件。

6.1.3 根据工程要求及地形特点确定导线、地线参数、布置方式,提出杆塔、基础型式。

6.1.4 依据电网污区分布图,沿线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和污秽调查等确定污区划分的基础上虑合理的绝缘配置及防雷接地要求.

6.2 对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

6.2.1 分35、10、0.4千伏电压等级研究、提出各电压等级需要新建、改建的线路长度,明确路径所在地。在分析项目所在地气温、风速、覆冰、地质、水文、抗震、污区划分等设计条件基础上,明确导线、电缆、地线线型,明确杆型及基础,必要时可列表格说明。

6.2.2 编制时应尽量采用标准化设计,采用非标设计的应说明原因。

6.3 应按项目审批要求取得相应级别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对路径的土地、环保、水保等相关协议。

6.4 提出估算中与线路专业相关的材料设备表(含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内容)。

6.5 必要时,对项目线路工程的节能降耗措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7 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7.1 根据推荐站址、路径和工程设想的主要技术原则、方案及工程量,编制农网项目投资估算,其内容及表现形式应满足控制农网项目概算的要求。

7.2 农网项目估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概况简述、农网项目所产生的预期效益和效果、投资估算编制说明、投资估算分析、总估算表、专业汇总估算表、其他费用计算表、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估算表、编制期价差计算表及勘察设计费计算表、设备材料清册等。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农网项目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单位工程估算表。

7.3 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估算编制的主要原则,工程量确定的主要依据和计算原则,采用的定额、指标以及主要设备、材料价格,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计算依据或相关标准,依据的技术经济文件和各项费用计算的执行文件,参照执行的农网建设相关财务政策等。

7.4 估算造价应结合工程特点对工程量及投资合理性进行分析,采用的投资估算编制方法、编制依据应有较好的适用性与时效性。

7.5 农网项目财务评价根据推荐方案投资估算,依据现行电网工程财务评价办法进行财务评价指标计算。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农网项目可以按照供电区域为单位进行财务评价,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农网项目可以以县为单位进行财务评价。

7.6 财务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说明、财务评价指标表、财务分析报表、财务分析辅助报表、不确定性分析表及分析结论。

7.7 财务评价编制说明应明确财务评价的原则及参数,考虑国家、农网项目所在地区有关农网建设政策规定,说明计算指标的原始数据及依据,如明确项目资金来源、比例及投资使用计划、融资利率、还款方式及还款年限、电量及损耗、单位购电价、单位售电价、运行成本、折旧年限、流动资金及财务费用、税率等数据。

7.8 财务评价结论应包括下列内容:主要经济指标,财务投资收益率(全部投资、资本金、投资各方)、投资回收期、资本金净利润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等财务评价指标;项目经营期单位电量分摊费用;敏感性因素及其影响的分析说明;综合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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