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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 of 3 regulations on major nuclear power project acceptance testing

Published on: November 27, 2012

Original title: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核电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制度等三个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2]387号
Links: Original CN (url).

国能电力[2012]387号

国家能源局

关于发布核电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制度等三个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清华大学、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课题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核电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规定和《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我局组织编写了项目(课题)验收、监督评估和进展报告等三个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制度(试行)

2.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进展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3.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监督、检查和评估管理制度(试行)

国家能源局

2012年11月27日

 

 

附件1: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为加强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简称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保证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财教〔2011〕287号)、《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能源〔2011〕261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核电专项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核电专项包括三部分,分别是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简称压水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简称高温堆)和大型商用乏燃料后处理厂科研(简称后处理科研)。下文中“分项”即指上述三个部分。
  • 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以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财政部批复的项目(课题)预算、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等为主要依据。
  • 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要统一部署,同期实施。
  • 财务验收的资金范围为纳入重大专项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等。
  • 核电专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 本制度适用于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

  • 国家能源局在核电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
  • 牵头实施单位负责协助国家能源局组织分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是压水堆牵头实施单位,高温堆牵头实施单位包括清华大学核研院、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后处理科研牵头实施单位。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负责申请和接受验收。
  • 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或称验收)两个阶段,预验收为正式验收做准备。未通过预验收的项目(课题),不能进行正式验收。牵头实施单位负责分项项目(课题)预验收,国家能源局负责正式验收。
  • 项目(课题)的验收可通过组织验收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 项目(课题)验收专家组分为任务验收专家组和财务验收专家组。

(一)任务验收专家组应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组长由1名技术专家担任。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至少有1名用户代表参加。

(二)财务验收专家组应由财务专家、技术专家等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5人,组长由1名财务专家担任。

  • 实行回避制度。原则上,被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三章  验收的方式和内容

  • 任务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会议审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对于有测试要求或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的项目(课题),采用现场测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项目(课题)验收专家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

对于成果已经得到应用的项目(课题),要根据用户报告或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

  • 财务验收采取现场验收、非现场验收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

(一)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深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现场,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现场听取有关汇报等,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二)非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非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咨询等形式进行财务验收,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 对于同一类型、具有上下游关系或具有很强相关性的项目(课题),要以“项目群”或“课题群”的方式同步组织验收。
  • 对于具有应用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按照“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等成果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 任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课题)合同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任务目标完成、保护及应用情况等);项目(课题)对重大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档案归档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
  • 财务验收的主要内容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

(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等。

(二)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以及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主要包括:按照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设立特设账户及单独核算相关情况,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会计档案管理情况等。

(四)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五)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合同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

(六)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

  •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八种情况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 财务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规定的验收内容、验收指标及相应评价标准和分值,形成财务验收综合得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  验收程序

  • 凡经批准列入核电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后,均应进行验收。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

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前至少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延期时间,经牵头实施单位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审核延期申请,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 牵头实施单位根据分项项目(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安排情况,提出年度分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时间安排的建议,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国家能源局。
  • 国家能源局审核牵头实施单位关于验收工作时间安排的建议,汇总制订专项验收年度工作计划,报三部门备案。
  • 根据验收工作计划,牵头实施单位组织项目(课题)预验收,形成项目(课题)预验收结论。
  • 财务审计报告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在项目(课题)预验收阶段,已由财政部确定的具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原则上可在项目(课题)验收阶段直接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 通过预验收的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
  • 预验收结论书。
  • 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由财政部确定的具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

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课题)合同书、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和其他有关批复文件。
  •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格式参见附件3)。
  • 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公章。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对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参与单位应在责任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相关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

  • 国家能源局在收到验收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结合验收工作计划,与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三部门。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通知项目(课题)责任单位限期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
  • 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

(一)任务验收专家独立填写《核电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4),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核电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意见》(格式参见附件5)。

(二)财务验收专家独立填写《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6),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格式参见附件7)。

  • 国家能源局根据任务和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填写《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8),报领导小组后,向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下达验收结论书。
  • 涉密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 项目(课题)验收时,档案的验收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验收结论和后续工作

  •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

任务验收专家对任务进行评议并赋予分值,验收结果由全体专家集体研究确定。分值作为重要参考。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按不通过任务验收处理:

  •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 擅自修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
  •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

财务验收专家对财务进行评议并赋予分值,项目(课题)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80分(包括80分)为“通过验收”;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为“不通过验收”,其中综合得分高于60分(包括60分)且低于80分的项目(课题)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九条执行。

  • 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任务验收与财务验收二者的意见均为“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二者之一的意见为“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
  •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项目(课题)资金如有结余的,应按照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处理。同时,应当编制财务验收报告(格式参见附件9)和项目(课题)决算,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
  • 未通过任务验收的项目(课题),应在接到验收结论书后的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 财务验收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于接到验收结论书一个月内,按照财务验收结论的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国家能源局。整改到位的通过财务验收,整改不到位的不通过财务验收。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课题)验收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汇总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审核后报科技部。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 项目(课题)验收结束后,国家能源局及时形成《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总结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连同各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报三部门。

第六章  相关责任

  •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或再次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课题),国家能源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将不再受理其项目(课题)负责人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请,并在5年内不再受理责任单位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报。
  • 对在项目(课题)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及渎职,截留、挪用、挤占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中止或取消其项目(课题)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继续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和相关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参加项目(课题)验收的有关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被验收项目(课题)成果的,一经查实,将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给国家、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追究责任。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组织验收所需经费,在其项目(课题)经费的间接费中列支。国家能源局组织验收所需经费,在国家能源局管理工作经费中列支。开支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673号)执行。
  • 牵头实施单位应结合分项特点,制定分项项目(课题)预验收实施细则,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 本制度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

2.《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

3.《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

4.《核电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

5.《核电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意见》

6.《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评议表》

7.《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

8.《核电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

9.《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报告》

 

附件1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

重大专项名称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编号 密   级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项目(课题)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申请验收时间 申请验收地点
申请验收方式
项目(课题)负责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    真
参与单位  

 

 

提供验收的成果形式  

 

 

提交的验收文件清单  

 

 

责任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责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具有上下游关系或具有相关性的项目(课题)清单
序号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责任单位名称
重大专项成果的用户单位清单
序号 成果名称 用户单位名称 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2

密级: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

 

 

 

重大专项名称: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盖章)

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名)

项目(课题)负 责人:                      (签名)

项目(课题)起止时间:        月至         

 

二O    年   月
核电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信息表

重大专项名称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项目(课题)编号 密级 01公开 02秘密 03机密 04绝密
项目(课题)名称
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事业型研究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国有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合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港澳台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单位主管(所属)部门 隶属关系 □中央□地方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单位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全称)
银行特设帐号
单位所属地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地区(市/自治州/盟)    县市(区/旗)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相关责任人 项目(课题)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项目(课题)

联系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财务部门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执行情况 01.按计划进行    02.提前完成      03.延期完成
完成情况 01.达到预期指标  02.超过预期指标  03.未达到预期指标
如果延期完成,

原因为

01技术变化;02计划性调整;03技术性障碍;04设备材料推迟交付;05协作关系影响;06经费未到位;07市场变化;08技术骨干变动;09管理不善;10立题不当;11不可抗拒因素;12 其他原因

 

项目(课题)

参与单位情况

参与单位数:      个。

其中:事业单位      个;企  业       个;其他机构     

参加研究

工作人员

总    数  人 其中,女性
其中:高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其他人员  人
其中:博士学历 硕士学历
学士学历 其他学历
投入研究的工作量:          人月
人才引进 留学归国人员:          人;聘用国外专家:         

其中,“千人计划”引进人才:         

培养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     取得硕士学位    
项目(课题)成果统计 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等   
申请国内专利        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申请国外专利        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获得国内专利授权       项,其中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获得国外授权专利       项,其中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     

研制技术标准: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企业标准  

完成技术标准: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企业标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项; 植物新品种证书     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项; 新药证书     项;

其它成果1 (请注明                )     项;

其它成果2 (请注明                )     项;

其它成果3 (请注明                )     项;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数 获得国外有关科技奖项数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数
成果通过应用产生的直接效益
新增产值 万元 出口额 万美元
净利润额 万元 实交税金总额 万元
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 前补助,金额为        万元;

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不预拨启动经费),金额为       万元;

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预拨启动经费),金额为       万元;

项目(课题)经费到位与支出情况
批复的项目(课题)总经费 万元 项目(课题)经费支出 万元
经费到位情况 合  计  万元 经费支出情况 合  计  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
地方财政资金 万元 地方财政资金 万元
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其他 万元 其他 万元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提纲

 

一、项目(课题)概况

说明项目(课题)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和其他基本情况。

二、项目(课题)实施情况

1.项目(课题)目标、任务总体完成情况。采用列表对比的方式,详细阐述各项目标、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应当予以说明;

2.项目(课题)对专项目标完成的作用情况。详细说明项目(课题)与专项总体目标的关系,项目(课题)实施突破的关键技术和取得的成果对重大专项目标实现的实质性贡献和发挥的作用;

3.主要成果产出情况。对比国际同类技术或产品的技术、经济指标,说明项目(课题)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

4.人才队伍和创新基地建设情况。说明创新人才凝聚、引进、培养和使用以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科技创新平台、产业化基地建设等情况,以及取得效果。

三、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

1.成果应用及其产业化情况。包括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情况,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

2.在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的应用情况;

3.对提升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的作用;

4.成果应用所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四、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

3.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

4.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

5.预算执行情况;

6.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等。

五、组织管理情况

1.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及其对项目(课题)实施的保障作用;

2.产学研用相结合情况;

3.相关项目(课题)之间的衔接集成情况等。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表2-1

项目(课题)主要参加人员表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填表说明:

1.固定研究人员需填写此表。

2.职称分类:A.正高级  B.副高级  C.中级  D.初级  E.其他

3.是否有工资性收入:Y.是    N.否

4.人员分类代码:A.项目(课题)负责人  B.项目(课题)骨干  C.其他研究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军官证、护照)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投入的工作时间

(人月)

是否有工资性收入 人员分类
(1) (2) (3) (4) (5) (6) (7)
固定研究人员合计 / /
流动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合计 / /
总计 / /

 

 

表2-2: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资金类型及年度 收入 支出
合计 研究经费 中间试验(制)费 其他经费
总计
中央财政资金合计
20××年小计 /
其中:基本建设投入 /
20××年小计 /
其中:基本建设投入 /
…… /
地方财政资金合计
20××年小计 /
20××年小计 /
…… /
单位自筹资金合计
20××年小计 /
20××年小计 /
…… /
其他资金合计
20××年小计 /
20××年小计 /
…… /

 

表2-3

项目(课题)成果信息表

(属于本项目/课题的每一项拟分别进行登记的成果均应填写此表)

成果名称 序号
所属重大专项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所属项目(课题)编号 密级 □公开□秘密□机密□绝密
所属项目(课题)
主要完成单位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完成人 联系电话 E-mail
成果形式 01新产品;02新材料;03新工艺;04新装置;05计算机软件;06新品种;0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08新药证书;09其他       
成果密级 01公开 02秘密 03机密 04绝密
成果通过应用产生的直接效益 新增产值 万元 出口额 万美元
净利润额 万元 实交税金额 万元
获奖类别 01国家最高科技奖;02国家自然科学奖;03国家技术发明奖;04国家科技进步奖;05国际科技合作奖;06国外有关科技奖;07省部级科技奖 获奖级别 01特等

02一等

03三等

04其他

申请发明专利数 发明专利授权数 申请国外专利数 国外专利授权数
序号 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名称 申请号或批准号 申请/批准国别
成果简介:(不超过400字)

 

 

 

 

 

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附:成果应用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主要是成果应用产生直接效益,包括新增产

值、出口额、净利润额、实交税金总额等。
表2-4

项目(课题)所获主要成果一览表

重大专项名称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

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课题)

责任单位

成果情况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 主要完成单位 备注
成果获奖情况
序号 成果名称 获奖类型 获奖年度 主要完成单位 备注
知识产权(含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获得情况
序号 申请或授权专利等名称 申请号或批准号 申请/批准国别 主要完成单位 备注
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发布情况
序号 技术标准的名称 标准类型(国际/国家/行业) 阶段(研究制定或发布) 主要完成单位 备注

附:成果证明材料

1.取得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转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或受理文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等(复印件);

2.研制产品(或样机)的图片及数据;

3.有关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表2-5

项目(课题)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

序号 试验基地、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的名称 地点 规模、任务 应用情况 所属单位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的图片及数据。

 

附件3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
专项名称: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立项年度: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
项目(课题)负责人:(盖章)
责任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盖章)
项目(课题)起止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承    诺    书
    本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
解《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财务规章制
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
责人、本项目(课题)负责人保证报告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
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编制说明

 

一、项目(课题)基本情况

(一)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情况。如果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研究期间发生合并或撤销等机构变化的情况也要说明。

(二)立项基本情况

简述立项申请、批准情况。批复项目(课题)总预算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万元,地方财政资金    万元,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任务分配情况:XXX单位的主要任务是……

二、项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说明

(一)任务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项目(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是:

项目(课题)的考核指标是:

(二)项目(课题)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课题)任务完成进度、质量,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比如获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等)

三、项目(课题)收支情况

(一)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

  1. 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落实情况,若没有及时足额到位,需详细说明原因。
  2. 如项目(课题)预算进行了调整,说明调整理由和调整方式等。

(二)项目(课题)支出情况

对项目(课题)支出情况汇总表和支出明细表中各支出内容进行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项目(课题)资金结余情况(责任单位申请财务验收截至日期)

项目(课题)资金结余原因阐述。

五、项目(课题)经费对外拨付情况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实际发生的课题研究经费外拨情况进行说明,若外拨单位非预算内单位,需详细说明原因。

六、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项目核算及资金管理情况等。

管理中存在问题:

相关建议:

七、责任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附件4

核电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

重大专项名称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项目(课题)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一、评分表
评议内容 评议等级 打分
1.研究内容

(10分)

A.全部或超额完成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9-10分)
B.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7-8分)
C.主要内容没完成(6分及以下)
2.任务目标

(10分)

A.全部或超额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目标(9-10分)
B.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目标(7-8分)
C.主要任务目标没完成(6分及以下)
3.技术经济指标(10分) A.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或有所突破(9-10分)
B.基本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7-8分)
C.主要指标没达到(6分及以下)
4.计划进度

(5分)

A.按时或提前完成计划(5分)
B.基本按时完成计划(4分)
C.计划延期(3分及以下)
5.成果水平

(5分)

A.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成果(5分)
B.取得一些影响较大的成果(4分)
C.属于一般性成果(3分及以下)
6.成果产业化情况或应用前景(15分) A.很好(13-15分)
B.较好(10-12分)
C.一般(9分及以下)
7.对专项目标完成的作用(15分) A.很大(13-15分)
B.较大(10-12分)
C.一般(9分及以下)
8.经济社会效益(10分) A.很大(9-10分)
B.较大(7-8分)
C.一般(6分及以下)
9.组织管理

(10分)

A.组织管理严谨,相关任务衔接集成好(9-10分)
B.组织管理较好,相关任务衔接集成较好(7-8分)
C.组织管理一般,相关任务衔接集成较弱(6分及以下)
10.人才凝聚与团队建设

(5分)

A.人才队伍稳定,力量增强(5分)
B.人才、力量基本未变(4分)
C.人才队伍不稳,力量减弱(3分及以下)
11.技术资料

(5分)

A.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完整(5分)
B.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内容较完整(4分)
C.技术资料不全,内容不完整(3分及以下)
总分  
二、意见及建议
根据任务验收评价指标,形成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的专家个人意见,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验收       □不通过验收

 

验收专家签名:

 

20  年  月  日

 

注:1.评议表权重只做参考,各重大专项可根据项目(课题)特点进行调整;2.本表由验收专家填写,每人一份;3.文字评价意见应该与评分情况一致。

 

 

附件5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意见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一、任务验收意见
(一)对项目(课题)情况的总体评价

(二)需要整改的问题

 

 

 

 

 

 

 

 

 

 

 

 

 

二、任务验收结论建议
 

□ 1通过验收

□ 2不通过验收

三、任务验收专家组名单
姓名 单位名称 专业 职务/职称
任务验收专家组组长签字:                                            日期:

 

附件6

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评议表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预算批复与资金结余情况 —— 总计 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财政资金 单位自筹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预算批复
资金结余
一、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评分档次 评分
较好 一般 较差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0 3 3 2 1 0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 7~6 5~4 3~2 1~0
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 10 5 5 4~3 2 1~0
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 5 5 4~3 2 1~0
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 按照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的情况 15 5 5 4~3 2 1~0
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 5 5 4~3 2 1~0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情况 5 5 4~3 2 1~0
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性 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 25 10 10~9 8~6 5~3 2~0
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 10 10~9 8~6 5~3 2~0
资金效益情况 5 5 4~3 2 1~0
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合同任务约定和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 25 15 15~12 11~8 7~4 3~0
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 10 10~9 8~6 5~3 2~0
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购置情况 15 4 4 3~2 1 0
资产入账情况 3 3 2 1 0
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 5 5 4~3 2 1~0
开放共享情况 3 3 2 1 0
总分
二、财务验收意见
 

(一)对项目(课题)情况的总体评价

(二)需要整改的问题

三、财务验收结论建议
                            □1通过验收

□2不通过验收

专家签名:


附件7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预算批复与

资金结余情况

—— 总计 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财政资金 单位自筹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预算批复
资金结余
一、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专家评分 综合得分
专家一 专家二 专家三 专家四 专家五 专家六 专家七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0 3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
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 10 5
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 5
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 按照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的情况 15 5
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 5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情况 5
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性 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 25 10
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 10
资金效益情况 5
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合同任务约定和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 25 15
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 10
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购置情况 15 4
资产入账情况 3
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 5
开放共享情况 3
总分
二、财务验收意见
 

(一)对项目(课题)情况的总体评价

(二)需要整改的问题

三、财务验收结论建议
 

□ 1通过验收

□ 2不通过验收

四、财务验收专家组名单
姓名 单位名称 专业 职务/职称
财务验收专家组组长签字:                                            日期:

 

附件8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

重大专项名称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项目(课题)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验收日期 20  年 月 日
验收专家组意见

(根据专家个人评议情况,讨论形成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财务验收意见。)

 

 

 

 

 

 

 

 

 

 

 

 

 

 

财务验收意见:

□ 通过验收       □ 不通过验收

任务验收意见:

□ 通过验收       □ 不通过验收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验收结论: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20  年  月  日

 

 

附件9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报告
专项名称: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立项年度: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项目(课题)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一.项目(课题)基本情况. 11

  1.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11
  2. 项目(课题)完成基本情况. 11
  3. 项目(课题)财务实施管理情况. 11
  4. 二.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内容. 11

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11

2、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 11

3、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 11

4、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 11

5、预算执行情况. 11

6、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11

三、财务验收专家组总体意见. 11

1、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结论. 11

2、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1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1

四、牵头组织单位意见. 11

五、财务验收专家组人员组成情况. 11

 

 

一.项目(课题)基本情况

说明项目(课题)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课题)立项基本情况、项目(课题)实施情况等。

1.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分别说明项目(课题)名称、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承担单位性质等。

如果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研究期间发生合并或撤销等机构变化的情况要进行说明。如有承担单位或项目(课题)负责人发生变化等情况也需做出说明。

2. 项目(课题)完成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课题)进度及完成情况。

3. 项目(课题)财务实施管理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课题)财务事实管理情况。具体包括:项目(课题)预算是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课题)预算有无用于规定不允许支出的范围(包括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及国家禁止的其它支出);项目(课题)会计科目设置是否规范;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性;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如何等。

二. 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内容

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在内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说明下达预算的文件号,安排预算情况,有无调整情况(说明自行调整还是经财政部批准);说明配套资金的到位金额、构成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说明财政专项资金拨入的总额、每次拨款具体时间及数额、拨入单位等具体情况,需说明是否与预算一致。

3、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

按照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的情况。

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情况。

4、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

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

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

资金效益情况。如项目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比如获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等)

5、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合同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课题)资金累计支出使用情况;仪器设备购置、使用及管理情况要与预算批复的设备购置对比,如有差异要说明原因;预算执行中的遇到的问题、其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

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

各类资金结余情况。说明课题结余资金的情况,包括结余金额、结余资金在各预算中的分布、结余原因及对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资金净结余=批准预算-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日之前发生的支出-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日后计划发生的支出-应付未付款项。

6、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说明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应条例。预算中拟购置的设备是否按计划购置,是否有预算外购置设备,如有,请说明理由。单独对项目(课题)设备费批准的单价XX万元以上设备的购置情况进行说明。

资产开放共享情况。

三、财务验收专家组总体意见

1、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结论

给出对项目(课题)的总体评价;说明通过验收还是不通过验收;陈述得出结论的理由。

2、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逐项列示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引用有关制度规定,并提出建议。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牵头组织单位意见

给出该项目(课题)“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的财务验收结论,以及其他需要表述的意见。

五、财务验收专家组人员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专业 职务/职称
1
2
3
4
5
6
7
……

 

附件2: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进展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为规范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简称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进展报告工作,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能源〔2011〕261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核电专项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核电专项包括三部分,分别是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简称压水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简称高温堆)和大型商用乏燃料后处理厂科研(简称后处理科研)。下文中“分项”即指上述三个部分。
  • 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进展报告工作坚持高效、准确、突出重点的原则。
  • 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进展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年中报告、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
  • 本制度适用于核电专项项目(课题)进展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

  • 国家能源局负责核电专项进展报告管理工作。
  • 牵头实施单位负责分项项目(课题)进展报告管理工作,编制并报送分项进展报告。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是压水堆牵头实施单位,高温堆牵头实施单位包括清华大学核研院、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后处理科研牵头实施单位。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负责编制并报送项目(课题)进展报告。
  • 牵头实施单位、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及联合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进展报告工作,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报告渠道。

第三章  月度报告

  • 月度报告分为项目(课题)月度报告和分项月度报告。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编制项目(课题)月度报告,报牵头实施单位。报送要求由牵头实施单位根据分项特点参照本细则确定。
  • 牵头实施单位编制分项月度报告,于每月15日前报国家能源局。
  • 分项月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本月重要事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人力资源投入情况、问题与建议等(格式参见附件1)。

第四章  年中报告

  • 年中报告分为项目(课题)年中报告和分项年中报告。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编制项目(课题)年中报告,报牵头实施单位。
  • 项目(课题)年中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半年度重要事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主要进展、形成的主要成果、人力资源投入情况、下半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问题与建议等(格式参见附件2)。
  • 牵头实施单位对各项目(课题)年中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分项年中报告,连同各项目(课题)年中报告一起,于每年7月20日前报国家能源局。
  • 分项年中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半年度重要事项、项目(课题)立项、验收、监督评估相关情况、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主要进展、形成的主要成果、人力资源投入情况、下半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问题与建议等(格式参见附件3)。

第五章  年度报告

  • 年度报告分为项目(课题)年度报告和分项年度报告。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编制项目(课题)年度报告,报牵头实施单位。
  • 项目(课题)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年度重要事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主要进展、形成的主要成果、人力资源投入情况、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问题与建议等(格式参见附件2)。
  • 牵头实施单位对各项目(课题)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分项年度报告,连同各项目(课题)年度报告一起,于每年1月20日前报国家能源局。
  • 分项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年度重要事项、项目(课题)立项、验收、监督评估相关情况、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主要进展、形成的主要成果、人力资源投入情况、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问题与建议等(格式参见附件3)。

第六章  专题报告

  • 专题报告用于重大事项发生时的专题性信息报送。
  • 课题实施过程中若出现重大情况,责任单位须及时向国家能源局和牵头实施单位报送专题报告,国家能源局酌情向核电专项领导小组汇报。

第七章  附 则

  • 报国家能源局的报告,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刻光盘)。年中和年度报告的封面需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 牵头实施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分项进展报告管理实施细则,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 对本细则以外需提交的报告,国家能源局根据报告的内容、提交时间等要求,在可行的情况下,与进展报告进行归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避免重复报告。
  • 本制度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核电专项分项月度报告

2.核电专项项目(课题)年中/年度报告

3.核电专项分项年中/年度报告

 

 

 

 

 

附件1

编号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XX分项月度报告

(20xx-xx-xx至20xx-xx-xx)

 

 

 

 

编制:                (签名)

审核:                (签名)

批准:                (签名)

 

 

 

 

 

牵头实施单位(部门)名称

发布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分项月度报告提纲

  • 概述
  • 重要事项(包括重要会议、国内外合作、重要合作协议或合同签订、课题立项、验收、监督评估等)
  • 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 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 主要进展
  • 人力资源投入情况(包括人力资源结构和数量)
  • 问题与建议

 

 

 

 

 

 

 

 

 

 

 

 

附件2

编号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年中/年度报告

(20xx-xx-xx至20xx-xx-xx)

 

项目(课题)所属分项: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项目(课题)起止时间:                                

 

编制:                (签名)

审核:                (签名)

批准:                (签名)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发布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项目(课题)年中/年度报告提纲

  • 概述
  • 重要事项
  • 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 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 主要进展
  • 形成的主要成果(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标准、论文、成果鉴定、获奖情况等)
  • 人力资源投入情况
  • 下半年度/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
  • 问题与建议

 

 

 

 

 

 

 

 

 

 

 

附件3

编号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

XX分项年中/年度报告

(20xx-xx-xx至20xx-xx-xx)

 

 

 

 

编制:                (签名)

审核:                (签名)

批准:                (签名)

 

 

 

 

 

牵头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发布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分项年中/年度报告提纲

  • 概述
  • 重要事项
  • 项目(课题)立项、验收、监督评估等情况
  • 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 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 主要进展
  • 形成的主要成果
  • 人力资源投入情况
  • 下半年度/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
  • 问题与建议

附件3: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监督、检查和评估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为加强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简称核电专项)项目(课题)实施过程管理,规范项目(课题)监督、检查和评估(简称监督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能源〔2011〕261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核电专项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核电专项包括三部分,分别是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简称压水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简称高温堆)和大型商用乏燃料后处理厂科研(简称后处理科研)。下文中“分项”即指上述三个部分。
  • 监督评估工作是对项目(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的客观评价,旨在督促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照任务合同书和重大专项相关制度的要求,完成项目(课题)的任务和目标。监督评估工作可针对项目(课题)的整体实施情况,也可以针对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的某一专题。
  •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能源局、牵头实施单位组织的核电专项项目(课题)监督评估及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开展的自评估。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

  • 国家能源局负责核电专项项目(课题)监督评估工作,负责组织专项各单位接受三部门监督评估。
  • 牵头实施单位负责分项项目(课题)的监督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分项各单位接受三部门和国家能源局监督评估。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是压水堆牵头实施单位,高温堆牵头实施单位包括清华大学核研院、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后处理科研牵头实施单位。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负责项目(课题)的自评估工作,负责做好监督评估的准备、接待、汇报等工作。

第三章  监督评估的内容和方式

  • 监督评估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课题)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任务实施进展、计划执行、经费使用、目标完成、取得的成果、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
  • 监督评估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定期监督评估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定期监督评估活动根据项目(课题)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第四章  监督评估计划的制定

  • 牵头实施单位负责制定分项项目(课题)监督评估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国家能源局备案。计划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课题)、受检单位、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原则上,每个项目(课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评估活动。
  • 国家能源局结合各分项监督评估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核电专项重点项目(课题)监督评估年度工作计划。
  • 监督评估计划及其调整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第五章  监督评估的实施

  • 监督评估组织单位应明确监督评估的目的、内容、要求、日程安排、工作组成员等,提前通知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做好准备。
  • 工作组召开检查前会议,布置监督评估工作,明确工作组成员分工,制定监督评估工作单。
  • 工作组通过听取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汇报、查阅文件、人员对话、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 检查结束后,工作组召开内部会议,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形成初步的监督评估意见。
  • 监督评估组织单位召开检查后会议,向项目(课题)责任单位通报监督评估结果,并征求意见。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按照监督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及其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监督评估组织单位。

第六章  自评估的实施

  •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对项目(课题)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自查,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形成自评估报告。
  • 国家能源局要求开展的自评估工作,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自评估报告,经牵头实施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国家能源局。

第七章  附 则

  • 牵头实施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分项项目(课题)监督评估管理实施细则,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 本制度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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