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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actions for prevention of personal injury or death in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of production
Original title: 关于开展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
Links: Original CN (url).
关于开展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江苏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文件
苏电监安〔2013〕 102 号
开展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根据国家电监会《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江苏电监办决定开展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务院继续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工作部署,深入分析近年来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在江苏电力行业开展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和治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整治“三违”即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现象,加强人员防灾避险,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氛围,有效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防范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5号)等相关要求,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标准,强化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标志的规范使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防范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二)防范电力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0〕7号),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管理责任、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加强施工资质管理,做好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强化特种设备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人员作业行为,防范电力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
(三)防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3〕6号),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范自然灾害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的电力生产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作业现场防灾避险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完善各级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特别是人员逃生内容的演练,防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重点内容
按照上述工作任务,重点查找和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宣贯情况;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情况;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送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及监管要求整改情况;电力建设项目承装修试企业资质管理和分包队伍管理情况;电力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二)现场作业行为方面。作业人员“两票三制”执行情况;现场作业中反“三违”工作情况;生产作业中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有限空间作业、地质条件复杂区域作业、动火作业、高处或临边作业、线路停电或跨越作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工器具规范使用情况。
(三)设备设施安全方面。重要电力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情况;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及措施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准入、验收、检查及安全使用情况;人身伤亡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用具、安全工器具日常维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规范设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人员防灾避险方面。防灾减灾责任落实情况;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地质灾害危害评估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过程中的事前排查、事中巡查、事后复查情况;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防灾避险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深入分析近年来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情况,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统筹部署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9月)。
4-6月,各电力企业要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防范电力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自查自纠工作。
6-7月,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总结和宣传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氛围。
7-8月,结合防洪度汛和迎峰度夏安全检查,江苏电监办将对各单位开展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电力企业及时落实整改。
9月15日前,各电力企业将本单位开展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情况报江苏电监办(工作通报框架见附件),省电力公司和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公司负责汇总所属企业报告后集中报送,其余电力企业单独报送。
(三)总结提高阶段(10-11月)。
各单位在完成专项行动的整改及总结工作基础上,持续加强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工作,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江苏电监办将根据全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江苏省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是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活动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手段,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江苏电监办将约谈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电力企业要根据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特点,重点突出电网改造和电力建设等任务繁重的重点时段,重点突出易造成人员触电、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的作业环节,重点突出电力生产运行和建设施工中事故易发的作业地点,重点突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防灾避险的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措施落实,将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各电力企业要将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与“打非治违”活动、电力企业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将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与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完善规程制度标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及时总结,抓好宣传。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先进经验,及时通报、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发挥网络、报刊、橱窗、宣传标语等作用,广泛宣传,加强警示,形成人人要安全的良好局面。同时,及时总结防范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加强横向交流,共同提高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能力。
附件: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通报编制框架
2013年3月20日
附件:
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通报编制框架
一、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总体情况
1、 本单位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工作情况。
2、 本单位工作主要特点。
3、 本单位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做法(特色工作、经验做法要有实例)。
二、存在的问题
从生产、建设、自然灾害等方面阐述本单位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有实例支撑。
三、整改措施
电力企业整改措施。
江苏电监办 2013年3月20日印发